原创 中领馆发布中国公民赴马来西亚沙巴和纳闽今日特马合法务工的提醒
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馆网站消息,根据马来西亚法律,在马非法务工最高可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林吉特;在马逾期逗留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林吉特,并附加其他罚款;非法雇佣外籍劳工最高可被判处12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0林吉特,情节严重者将增加刑期并追加鞭刑。违者还将被马方驱逐出境并被列为“不准入境人员”。
目前,从事旅游、探亲、商务等私人事务的中国公民可免签入境我领区(马来西亚沙巴州和纳闽联邦直辖区)并停留不超过30日,如中国公民赴我领区目的不属于上述免签事由,或有在领区长期居留、工作、留学或频繁入出境等需求,必须提前向马移民局申请相应类型签证。
根据有关规定,外国公民在沙巴和纳闽从事任何有偿工作(身份包括不限于建筑工人、潜水向导、地接导游、个体商户等),无论其务工时间长短,均需持有马移民局颁发的工作签证(护照已贴签),否则将被认定为非法务工。
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馆再次提醒赴沙巴和纳闽务工的中国公民,切勿用免签政策入境工作或从事与入境目的不符的活动,切勿逾期逗留,务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如因违法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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