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证监会发文解2024新澳今晚资料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中新网北京1月10日电 题:证监会发文解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中新财经记者陈康亮
中国证监会10日发布消息称,为统一投资者权益变动标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证监会制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介绍,《法律适用意见》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进行解释,一是明确投资者权益变动的刻度标准,针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涉及的“每增加或者减少5%”、“每增加或者减少1%”,明确为触及5%或1%的整数倍;二是明确投资者持股比例被动触及刻度时无需履行披露和限售义务,由上市公司就因股本变化导致的投资者持股变动进行公告;三是新老划断,明确新规自发布起实施,新规施行后新发现的过去违规行为,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执行。
证监会表示,《法律适用意见》将投资者权益变动统一明确为刻度标准,一方面,便于投资者理解,投资者只需关注自身的“静态”持股比例,无需考虑复杂的计算问题,将减少合规成本;另一方面,更能体现上市公司收购的预警意义,便于市场及时了解重要股东持股信息和公司控制权变更风险,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法律适用意见》实施相关工作。(完)
肖光睿认为,为应对这些风险,地方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资产管理框架,包括安全协议、合规监控、技术维护、专业人才培养和应急预案等。同时,应加强对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和风险管理的研究,确保数据资产的稳健运营和价值最大化。此外,为了应对数据资产运营中的确权、交易、安全等问题,预计将有更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出台,为数据资产运营提供规范和指导。
会上,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郭宁宁表示,福建聚焦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有感,创新推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政务服务更加便利、审批监管更加高效、政策落实更加精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态势良好,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执行院长袁海霞说,近期诸多地方政府成立数据资产类公司,一方面是呼应政策方针,同时优化自己的资产负债表,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从资产优化的角度来看,成立数据资产管理公司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或城投公司的传统资产比重,同样有利于增加收入,提升新质生产要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