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司法部:四类主体和人员不能实施涉企管家婆正版 今晚行政检查
1月7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会上介绍,《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四类主体和人员实施检查,四类主体分别是,一是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二是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三是外包的中介机构,四是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在这里还要说明的是,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专业性而提供的技术服务,或者是按照规定从事的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它不是执法行为,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也不能够独立实施检查或者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记者 刘世炯)
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本土企业快速崛起、市场竞争更趋充分的背景下,如果外资企业因为自身竞争力不足而退出,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如果外资企业从市场规律出发调整在华业务布局,也完全可以理解。事实上,中国企业也在向海外转移部分产能。如果外资企业对中国营商环境有何意见,我们愿意认真听取并积极解决合理关切。
2月25日下午,南京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听取和研究雨花台区“2·23”火灾善后和全市消防隐患整治工作。
为保证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3月2日0时至2024年3月13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市交通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备案方式:登录北京市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联合备案系统,http://beian.zhihuihuoyun.cn进行备案),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