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内蒙古支香港码报持民营经济 为企业减税降费及退税300亿元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14日电 (记者 李爱平)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14日在呼和浩特启幕,会上发布消息显示,过去一年,内蒙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组建了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为企业减税降费及退税300亿元。
2024年,内蒙古惠企直达资金13.7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完成国务院发布的13个事项基础上又推出10个,环节时限材料均压减70%以上;民营经济主体净增16.4万户、同比增长6.4%;英思特稀磁新材料在深交所上市。
新的一年,内蒙古如何更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内蒙古人大代表应洪巨建言,内蒙古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区应成立推进民营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和专门委员会,制定工作目标,规定考核细则,全面推进企业高水平发展;各职能部门要下沉到企业,现场办事的重心与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真正融在一起。(完)
会议强调,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今年8月,本市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行业通告》),明确规定: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车辆应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纯电驱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同时,《行业通告》对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核发号牌作出明确规定:涉及民生服务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使用等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持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