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事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04新澳精准资料免费提供
科技日报记者 刘垠
27日,科技部网站公布修订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到,重点研发计划应当多元化筹措资金,资金来源分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金融资本以及其他社会资金。
《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采用前补助支持方式的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具体内容包括总则、重点专项概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开支范围、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批、项目预算执行与调剂、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监督检查以及附则。
这份由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文件明确,重点研发计划按照重点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重点专项是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项目是重点专项实施的基本单元,可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课题。重点专项实行概预算管理,项目实行预算管理。
与此同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财政部建立重点研发计划中央财政资金全过程审核把关和管理机制,负责重点专项概预算管理;科技部统筹相关重点专项任务布局与资源配置,负责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评估、动态调整和总体验收评价等工作;主责单位对其负责组织实施的重点专项资金管理负总责,委托并指导专业机构做好项目资金分配、拨付、过程监管等具体管理工作,并对专业机构、承担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下同)开展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工作。
依据《办法》,中央财政资金应聚焦重点专项关键研发任务,重点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科技活动,避免财政资金安排分散重复。对于以科技成果产品化、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任务,并且具有量化考核指标的项目,原则上应当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重点专项项目资金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办法》强调,间接费用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值得关注的是,重点研发计划可根据项目特点,采取经费包干制管理方式,由主责单位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实行经费包干制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申请资助额度,无需编制具体项目预算。
《办法》要求,承担单位应当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每个课题应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其应为科研人员编制和调剂项目预算、报销经费、开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提供专业化服务。
关于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办法》明确,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承担单位按程序认定后,可不再开展结题财务审计,其出具的项目资金决算报表,作为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依据。承担单位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专业机构适时组织抽查。
《办法》还提到,科技部、财政部、主责单位和专业机构应当根据职责和分工,建立健全覆盖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的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加强信息共享,避免交叉重复,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科技日报微信公众号)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约五年举办一次。1997年11月,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对人民银行自身机构进行了改革;批准设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对金融机构党的组织实行垂直领导。定向发行特别国债,为国有商业银行充实资本金2700亿元;设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下称《规定》)将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规定》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规定》在裁量基准部分将土地类型作为大部分违法行为的主要量化指标,划分了建设用地、农用地(非耕地)或未利用地、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4种类型。对违法用地涉及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罚款标准明显高于建设用地、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如园地、农村道路等)和未利用地(如滩涂、沼泽地等)。
冯栢文对《环球时报》记者说,澳中两国近期就葡萄酒和风塔达成共识是一个积极进展。这标志着两国具备建设更加顺畅贸易关系的潜力。他同时提到,中国近期终止对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征收合计80.5%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为澳大利亚大麦出口商重新进入中国市场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