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上海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程峰受贿、隐瞒境免费资料正版资料大全外存款一案在沪一审宣判
中新网上海1月14日电(记者 李姝徵)14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上海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程峰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对被告人程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人民币,下同);犯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拘役5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程峰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国盛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文汇新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合资、获取投资、承接工程、竞拍收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3851.78万余元,其中100万元未实际取得。2023年3月至5月,程峰先后多次将现金共计14.9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3.82万余元)交于其亲属带至菲律宾,以其亲属的名义存入当地银行,隐瞒不报。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程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程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隐瞒境外存款数额较大,均应依法惩处,予以并罚。鉴于程峰部分受贿系犯罪未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受贿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查封、扣押在案,隐瞒境外存款罪系自首,检举他人构成立功,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芜湖也在新政中提出对“商转公”贷款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5%(含)并持续3个月,可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可采取相应调控措施,暂停或控制“商转公”贷款业务规模。(完)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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