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离职后不交接工作有什么法律责新澳2024年精准一肖一码任吗
本期主持人 本报记者 黄洪涛《工人日报》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2023年初,我入职南京一家技术开发公司从事研发工作。2024年10月11日,由于个人原因我向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并于当日离开公司。但是单位以我未完成工作交接为由一直未给我办理离职证明,并且克扣我的工资,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请问,在我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单位以未交接工作为由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合法吗?离职不交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没有离职证明已经影响到我的下一份工作入职,我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吗?
南京胡先生
为您释疑
胡先生您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向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只能表明你主动离职的意愿,但因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并在递交辞职报告后即行离开,其行为属于劳动者未履行完成工作职责便擅离其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以确保公司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若劳动者未完全履行工作交接职责便擅自离职,给所在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说,若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违反你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关于离职工作交接的规定行为,没有履行完约定的工作交接义务,一般是不可以离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方有义务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故若劳动者不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是可以此为由拒绝或延迟出具离职证明,进而影响到劳动者下一份工作的入职。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在离职时未妥善处理工作交接事宜,不仅可能引发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纠纷,还可能对个人的职业声誉和信用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影响劳动者的职业发展。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离职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好工作交接事宜,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声誉。
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庄宇
我记得去年3月抵达日本履新时,日本媒体在机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努力维护发展健康稳定的中日关系,因为这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近一年来,我怀着这样的信念和愿望,同日本各界人士广泛接触,努力推进中日各领域交流合作。对于两国之间存在的问题,我始终主张按照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妥善管控处理。这不仅是过去两国关系重建发展的宝贵遵循,也是未来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吴江浩:我建议日本朋友们关注一个关键词,叫“新质生产力”。习近平主席强调,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就是要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进入空间站应用与发展阶段以来,载人航天工程全线密切协同,先后圆满完成2次货运飞船补给、2次载人飞船发射和2次飞船返回任务,航天员乘组接续飞天圆梦、长期安全驻留,已安排在轨实施150余个空间科学研究与应用项目,涉及空间生命科学与人体研究、微重力物理和空间新技术等领域,取得了多项国际领先的应用与技术成果,空间站的综合效益正不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