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刹住“狂今晚新闻联播飙的小电驴” 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今天发布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今天(1月13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正式对外发布,将为老百姓提供更安全、更实用的出行工具。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本次发布的新标准: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据了解,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在欧阳千里看来,面对提价,经销商是既高兴,又恐慌。“高兴的是,库存即将升值,恐慌的是,终端实际成交价是否能够如期上涨,一旦不能上涨,或许会有更多不可控的事情发生。”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把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努力打造促进中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样板,构建新疆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助力创建亚欧黄金通道和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为共建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